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 > 正文

架起空中“生命桥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航空医疗转运”

  • 投资
  • 2024-11-13
  • 244
  • 更新:2024-11-12 17:19:10

架起空中“生命桥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航空医疗转运”

新京报讯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4年10月27日,一场跨越百里的航空转运在湖北省石首市人民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之间成功完成。一名重型颅脑损伤的危重患者在石首市人民医院进行紧急处置后,通过航空救援直升机转送至同济医院,用时45分钟就完成了现场急会诊、ICU收治入院。  航空医疗转运给危重患者带来及时救治的新希望  这就是航空医疗转运的效率。在“时间就是生命”的医疗救援中,航空飞行器具有受地理空间限制少、时效远高于其他交通工具的优势。  例如石首市和武汉市之间的转运,空中急救转运仅耗时45分钟,比地面转运三个多小时的车程节省了两个多小时,特别是避免了地面转运可能存在的拥堵等情况。再如,西藏等边疆地区的重症患者,救护车转运到成都需要60个小时,而航空转运仅需半天,为危重患者争取了重生的可能。  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近期,国家医保局加快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编制印发15批立项指南。在最新完成的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中,国家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在患者转运类项目,除保留大家熟悉的救护车转运外,适应危重患者救治需要,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新设的“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涵盖了固定翼飞机等各类航空器为患者提供的转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可根据航空器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情况自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考虑到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该价格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随着“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正式立项,2025年5月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各地区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航空医疗转运应用场景丰富  2019年至2022年,中国民航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等12个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地区的多家医疗机构和院前急救机构陆续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据统计,试点期间,每年开展航空医疗救护飞行近2000小时,救助伤患者2000余人。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其中,低空经济作为以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医疗领域将是低空经济重要的应用场景,危重患者救治将用上航空转运工具。  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加快对接落实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为更多危重患者架起空中“生命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