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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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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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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11-12 11:27:49

陕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标 题  陕金监复〔2024〕235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合众人寿陕西分公司关于撤销陕西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陕分发〔2024〕10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