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帮助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及时理解、准确掌握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新标准要求,11月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福州市举办电动自行车标准宣贯培训会,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协办。全国28个电动自行车品牌福建代理商及生产厂家代表共参加培训。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从11月1日起实施。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宣贯会上,福建省质检院专家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修订后的注意事项。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参训人员强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对开展全链条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做了宣讲,督促在场经销商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承诺不参与非法拼改装、不销售非标产品。 参训代表们表示,政策宣讲和专家对标准的解读,让他们对新标准有了全面的了解,对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进一步学习标准的要求并落实,自我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拒绝生产销售不合规产品和非法拼改装行为。